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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人的回忆:中国票据之国库券

发表时间:2023-07-30

来源:《金融博览(财富)》

国库券,本质是一种债券,但在特定时期,又带有“准货币”的功能。中国自1981年开始,由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每年定期发行国库券。

国库券的“前身”——公债

1950年,国家发行了最早的国家债券“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单位定名为“分”,第一期公债总额为1亿分,于1月5日开始发行,公债年息5厘。因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第二期公债停止发行。早期公债的发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支援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于安定民生,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央人民政府采取的重要金融措施。中央财政部于1954年至1958年又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8年,国家的经济秩序因“大跃进”“浮夸风”被打乱。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国债被迫暂停,直到1981年国家才重新恢复公债的发行。

其实早在革命年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已经发行过公债,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战争公债券”。第一期于1932年7月发行,总额65万元。第一期革命战争公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了筹集革命战争经费而首次发行的公债。它标志着革命根据地债务举借开始走向规范化,公债发行中的政治动员也成为以后根据地公债发行普遍采用的方式。后续,中央苏区还发行过经济建设公债等债券。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民主政府为筹措抗日经费、开展经济建设和赈灾救灾发行了20余种公债, 对巩固抗日根据地、发展抗日根据地的经济与财政、坚持持久抗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行历史

时间进入1980年,在这一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时任财政部部长的王丙乾给全国人大代表算了一笔账。尽管1979年后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收,可1979年和1980年的财政赤字合计高达298.1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上的最高纪录。为了弥补赤字,中央政府开始筹划发行国债,向老百姓“借钱搞建设”。

国库券,简而言之是一种不记名、实物型的对内国债,像钞票一样,印有国债的面额,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转让和交易买卖。1981年,中国首次发行国库券,总金额40亿元,10年还本付息,年息4厘,自发行第6年起分5年作5次偿还本金,要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20亿元,城乡人民购买20亿元。按照当时规定,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

从1981年到1987年,国库券的年均发行规模为59.5亿元。这7年,中国除了发行国债弥补财政赤字外,还通过财政向银行透支,其中国债发行规模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很小。1987年,国务院作出了财政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明确规定,发行国债逐步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唯一手段。而经过7年的发行,国债偿还时间长、不能变现的缺点暴露无遗。这也导致国债越来越难卖,几乎完全靠行政摊派。

设计风格

国库券设计精美,蕴含重要的历史意义,画面有以矿类为主题的,有以油、汽田类为主题的,有以山水风景为主题的,有以桥梁为主题的,还有以草原农业为主题的。各券种从不一样的视角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前期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飞跃发展,记录着改革开放前20年的光辉历程,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和艺术鉴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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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金融博物馆馆藏: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伍元 



责任编辑:岭南金融博物馆